為進一步改進我區科技評價體系🧩,推動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的不良導向🔷,自治區科技廳會同兵團科技局製定了《關於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實施方案(試行)》🫎,於2022年3月25日正式公開發布。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製定背景
一段時間以來,我區科技評價體系中“唯論文”“唯獎項”等現象仍然存在,過度看重論文數量、被引次數等問題沒有完全杜絕。“唯論文”“SCI至上”嚴重扭曲了科學研究的價值導向🧑🏿🎨,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浮誇浮躁、急功近利甚至弄虛作假的不良風氣🎉。為真正擺脫“論文枷鎖”,減輕科研人員負擔,鼓勵廣大科技人員回歸初心👨🏿🦳,潛心研究,註重實績✉️,營造風清氣正的創新生態,根據《關於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8〕37號)《關於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幹措施(試行)》(國科發監〔2020〕37號)以及《關於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實施意見》(新黨辦發〔2019〕22號)等有關要求,以破除“唯論文”導向為突破口✮,結合自治區、兵團實際🔉,製訂破除“唯論文”不良導向的實施方案,破立結合,矯正過度看重論文數量多少、影響因子高低,忽視標誌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等“唯論文”的不良導向,為自治區、兵團科技評價體系改革的有序推進提供工作方案和操作依據🧝🏽👩🏿🎓。
二、政策依據
1.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8〕37號);
2.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19〕35號);
3.科技部《關於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幹措施(試行)》(國科發監〔2020〕37號);
4.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實施意見》(新黨辦發〔2019〕22號)🙅🏽♀️。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共9部分32條。
(一)破除“唯論文”的總體要求(第一至第三條)
第一部分📬,實施分類考核評價機製🤾🏼。尊重科學研究規律👩🏻⚕️🤷🏽,根據不同科技活動特點,分類提出評價重點🛌🏽。對基礎研究類科技活動,實行論文評價代表作製度,其中國內科技期刊論文原則上不少於1/3;對應用研究🏡、技術開發類科技活動和科技成果轉化類科技活動9️⃣,論文不作為主要的評價依據和考核指標🥀。
(二)破除“唯論文”的分類具體措施(第四條至第二十三條)
第二部分至第六部分🈁,主要圍繞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評審、科技創新平臺評估、科技成果獎勵評審、科研機構績效評價、科技人才分類評價等🔘,分類提出評價重點🧎➡️、要求和論文代表作數量限製,把破除“唯論文”要求貫穿各類科技活動評價全過程。
(三)培育提升科技期刊質量(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五條)
第七部分👺,以培育國內高質量科技期刊為目標🫳,完善學術期刊預警機製🧑🔧,推動自治區科技期刊高質量發展🦉,服務創新型新疆建設。
(四)規範論文列支管理(第二十六條至第二十九條)
第八部分,鼓勵創造高質量成果,相關科技評價組織管理單位(機構)可參照相關規定,提高對高質量成果和“三類高質量論文”的考核評價。明確在科技計劃項目專項資金中據實列支發表支出的論文範圍;項目承擔單位不將論文發表數量♟、影響因子等與獎勵獎金掛鉤,不允許使用科技計劃項目專項資金獎勵論文發表🥅。
(五)強化措施落實(第三十條至第三十二條)
第九部分,加大監督力度🤾🏿♂️⏭,確保措施落實,加強論文發表署名管理,加強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
原文鏈接http://kjt.xinjiang.gov.cn/kjt/c100271/202203/747a909c558d4d24aa39b55e133e04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