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盈娱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做好顺盈娱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助學資源、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試行)》的通知(新教規〔2019〕2號)、民政部關於印發《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的通知(民發〔2012〕220號)及有關法律法規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顺盈娱乐全日製學生(包括擴招生)。
第三條 本辦法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募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
第四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是顺盈開展助學金評定、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幫困工作的重要基礎。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顺盈設立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擔任組長、副組長為分管學生工作、教育教學工作領導🤳🏻。成員為紀檢監察室👩🏻🦼➡️、學生工作處(以下簡稱學生處)、各系支部主要負責人及資助專職幹部。在資助領導小組領導下🧑🏿🎤🤷、學生處主任按照國家規定和顺盈總體要求、科學規劃資助育人體系、確保資助育人政策精準落實。
第六條 學生處具體負責組織和管理全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學生處主任負責審核認定工作。學生處建立評定審核小組,學生處主任擔任組長📣🧔🏿。學生處認定工作小組成員名單應在學生處公示欄進行三個工作日的公示並告知各系部🐓。
第七條 系部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評定小組,系部領導為組長,輔導員、班主任代表等擔任成員,負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具體組織和審核工作。系部評議工作小組成員名單應在系部內公示三個工作日🤹。
第八條 以班級為單位成立以輔導員擔任組長,班主任、學生代表擔任成員的認定評議小組,負責認定的民主評議工作,評議小組中學生代表由民主推薦產生👰♀️,評議對象不應作為評議小組成員✔️。認定評議小組成員中👇🏽,學生代表人數視班級人數合理配置🎾,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於3人並不少於評議小組總人數的三分之二。認定評議小組成立後🗃,其成員名單應在本班級範圍內公示一個工作日。
第三章 認定原則
第九條 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平。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要從客觀實際出發,以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為主要依據🧸,認定標準和尺度要統一。
第十條 堅持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既要建立科學的量化指標體系,進行定量評價,也要通過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結果👨🍼,更加準確👱🏿👨🏻🏫,全面的了解學生的實際情況。
第十一條 堅持公開透明與保護隱私相結合。既要做到認定內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確保認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護學生隱私🎃,嚴禁學生當眾訴苦、互相比困。
第十二條 堅持積極引導與自願申請相結合🧜🏽♀️。既要引導學生學生如實反映家庭經濟困難情況,主動利用國家和自治區資助政策完成學業,也要充分尊重學生個人意願,遵循自願申請原則。
第四章 認定依據
第十三條 各班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過程中,加強對學生誠信教育、勵誌教育🌩、感恩教育和社會責任感教育🪟,引導學生及監護人如實客觀的反映其家庭經濟狀況。
第十四條 認定因素
(一)家庭經濟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財產、債務等情況;
(二)特殊群體因素。主要指是否屬於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情況;
(三)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園地、生源地經濟發展情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顺盈收費標準等情況;
(四)突發狀況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災害🕌、重大意外突發事件等情況;
(五)學生消費因素。主要指學生消費的金額、結構等是否合理;
(六)其他影響家庭經濟情況的有關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負擔💃🏼👩🏼⚕️、勞動力及職業狀況等。
第五章 認定等級
第十五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分為一般困難、困難和特別困難三個檔次♟,現將認定標準參考指標細化,請各系部參照執行。
第十六條 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殊供養學生、孤殘學生𓀀、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特殊群體學生全部納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庫👨⚕️,在學生資助政策範圍內優先資助。以上學生(需要提交相關的證件照片,復印件等佐證材料)貧困等級可按實際家庭經濟情況(收入、在校期間消費)評定。
第十七條 檢查認定家庭人口計算人均年收入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括:
1.本人父母;
2.未成年兄弟姐妹❄️;
3.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兄弟姐妹🌯,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兄弟姐妹👨🏼🦰;
4.其他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關系並長期共同居住的人員。雖然在同一個戶籍,但是不存在法定贍(撫🐏、扶)養關系的,應當剔除後再單獨核算家庭收入🧛;未成年人,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人與贍(撫、扶)養義務人未共同生活的,視為共同生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條款💁🏻♂️: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第一千零七十五條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二)不計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包括:
1.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與家庭失去聯系的人員;
2.在部隊服役的義務兵🛌;
3.在監獄內服刑人員;
4.當地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人員🧎🏻➡️。
(三)收入來源:
1.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規定期限內的全部可支配收入🏌️;
2. 家庭財產是指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動產和不動產🦎。
第十八條 特別困難學生
家庭經濟極其困難、基本上無經濟來源、完全不能支付在校期間的基本生活費用🤌🏼、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建立特別困難學生信息檔案。
1.由社會福利機構監護和列入農村五保戶學生🥒;
2.被當地政府列為特困戶或重點優撫對象🧜♂️;
3.無任何經濟來源的學生🚊、基本無力支付學習期間費用🆒;
4.農村家庭、人均耕地很少、除了種地沒有其他經濟來源、且家中無18—55歲青壯年勞動力⏺;或來自國家級貧困地區🥦🕵🏻♂️、除了種地沒有其他經濟來源;
5.城市家庭中父母均下崗(無業)、無固定職業;
6.家庭中有2名以上正在接受全日製教育、其中至少有1名以上正在接受非義務教育🦞;
7.家庭父母雙方喪失勞動能力且無其它經濟來源者🅱️🧑🏻🦼;
8.家庭或本人遭遇突發性災變(如家庭遭遇自然災害、學生本人突發疾病)造成人身或財產巨大損失;
9.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國家貧困家庭脫貧標準😽;
10.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經濟極其困難的🖥。
第十九條 困難學生
家庭經濟困難是指學生及家庭僅能小部分提供在顺盈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開支☘️、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困難學生信息檔案。
1.單親家庭😦;
2.來自農村地區和邊遠地區學生;
3.城市家庭中父母一方下崗(無業);
4.家庭中父母一方喪失勞動能力且無其它經濟來源者;
5.家庭或本人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現階段經濟困難的;
6.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巨額醫療費用;
7.父母常年患病並每月需要支付高額藥物費用或患病長期臥床家庭缺乏勞動力🤙🏼、家庭又無固定經濟來源且親友無資助能力者👊🏻。
第二十條 一般困難學生。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申請一般困難學生信息檔案🌝:
學生本人及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開支。
第二十一條 各系部貧困認定時可按照本人在校行為和日常消費情況適當的調整等級。
第六章 認定程序
第二十二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必須嚴格工作製度、規範工作程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第二十三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學年進行一次(每年3月份,9月份對比一次,若有變化及時調整🕘,及時補錄👨🏼🏫,確保特殊群體學生信息不遺漏)👵🏿。學生處認定工作組😓、系部評議小組、班級評定小組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認真、負責地共同完成認定工作💁♂️。
第二十四條 提前告知環節🕘。顺盈向新生寄送錄取通知書時🏦、同時寄送《高校本專科學生資助政策簡介》,向學生全面宣傳國家資助政策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程序和依據🍭。
第二十五條 個人申請環節❤️🔥。需要申請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及在校學生要根據個人情況如實填寫《顺盈娱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並承諾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有效;評定時要以學生自願申請原則🥓,個人申請和承諾由本人完成。
第二十六條 班級認定環節🚭。各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根據學生提交的《和田職業技術顺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和其他相關佐證材料開展家庭經濟情況給予認定。杜絕出現《貧困演講》☂️、《選貧困生》等現象。認定評議小組進行民主評議過程中應著重考慮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以及家庭成員長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的學生🪓。不得要求學生在當地政府民政辦開家庭經濟證明(若學生自願提供證明可參考🤷,具體等級可按認定申請表上家庭經濟情況給予認定)。對於特殊家庭學生可以提供佐證材料(如低保證、扶貧手冊、殘疾證等相關證件復印件、照片、家庭所在地發生災害的應當給予證明)不得要求學生另寫申請書🪰。評定時要強化班級民主評議在困難認定中的作用、堅決杜絕“一張貧困申請表定困難生身份”現象的發生🚛;要采取定量與定性相結合方式,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精度,不能簡單粗暴確定認定比例🧑🏽💻,不能強行分攤認定人數🤰🏼,更不能搞全員認定;要按照統一認定標準和尺度,確保公平公正。
第二十七條 系部認定環節。各系部將班級提交的相關材料認真審核🤙🏼,將不符合條件或者因各種原因在班級層面不予認定的學生再次審核確保有困難的學生能夠納入貧困認定範圍內👫🏻👶🏿。
第二十八條 顺盈認定環節。顺盈認定小組設立在學生處🙋🏿♀️。學生處評定小組再次將各系部上交材料復審並在全校範圍內進行公示🧑🏿🦱。
第二十九條 公示環節。班級評定名單擬定名單在班級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上報系部評定小組給予審核評定。在系部內部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上報學生處審核🕖🚣🏼♂️,學生處審核後在學生處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學生處資助專幹將資助相關材料上報院長辦公會,最終確認貧困生名單。
第三十條 進行公示時要充分尊重學生個人隱私、不得將學生個人信息添加🧑🍳、如身份證、家庭住址、聯系方式、貧困原因等敏感信息不得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後應及時撤銷公示內容。公示印證材料上報學生處,系部要留檔保管。如師生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相關認定工作組提出質疑。認定工作組應在接到異議材料的一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對系部認定工作組的答復仍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校學生處提請復議☎。顺盈評議小組應在接到復議提請的一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情況屬實,應做出調整🫛。
第三十一條 建檔備案環節。將通過的貧困生匯總名單🔪,連學生的申請材料統一建檔🤳🏽,留存備查,並按要求分別錄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學生處將最終匯總名單下發至各系部並要求各系部留檔👈🏻,作為後期評各類獎助學金重要依據。
第七章 監督問責
第三十二條 顺盈娱乐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和郵箱並將評定原則、評定過程及評定結果及時通過學生處公示欄👔、各系公示欄進行公示,接受學生、教師及社會的監督。若在評定時發現在公示期內有人舉報在一個工作日內核實、並向舉報人反饋🧑🏿💼🚿、在此過程中保證舉報人的隱私安全。學生處公示時提醒監督人和監督電話😀。
第三十三條 相關認定小組在認定工作中優親厚友😸、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在困難認定過程中弄虛作假🕜,一經核實,顺盈取消學生認定資格和已獲得相關資助,追回資助金額並按照顺盈娱乐相關條例給予處分🚢。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系部應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教育學生如實提供家庭情況,及時告知系部家庭經濟狀況變化情況💬。如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發生顯著變化🪰、系部應在進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和後續資助工作中及時作出調整。
第三十五條 學生處和系部應依托班級隨時掌握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的生活及學習狀況並采取相應的資助措施,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基本的學習和生活水平👱🏻♀️。
第三十六條 在評定學年內各系部要動態檢測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無顯著變化不需要再次認定貧困生🐭。已經評定的貧困生要在本年度內申請各類獎助學金不需要再次提供貧困證明或者其他佐證材料🫂、全部按照貧困生認定時的數據為準發放。由特殊情況的評定助學金等級時可適當的調整。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並之前的所有貧困生認定實施辦法同時廢止。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顺盈娱乐
2021年4月18日